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。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憲法的性質、地位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,強調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,闡明憲法的精髓要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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